一、创业孵化基地认定扶持政策
按照呼和浩特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办法,设定了认定范围和条件,主要包括了示范性、特色、返乡和大学生创业主题街区(社区)四类孵化基地;
1、认定程序:自主申报,区级审核,现场勘验,报市级认定,公示;
2、扶持政策:对于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给予创业政策和“以奖代补”资金扶持;
3、入住创业实体:一次性创业补贴。符合条件的入住创业实体可按规定申请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入驻创业实体可按规定申请享受最高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培训。对入驻创业实体中符合条件的人员开展免费创业培训;税费减免政策:符合条件的入驻创业实体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费减免政策;其他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入驻创业实体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和技能提升补贴。
具体事宜联系赛罕区创业服务指导中心,咨询电话:0471-3916446
二、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1、哪些人和企业可申请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2、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是如何规定的: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15万元。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贷款额度可适当提高。创业担保贷款期限2年。
3、创业担保货款反担保形式及反担保额度是怎样规定的:在呼市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岗公职人员可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提供反担保,每人反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15万元;
4、如何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除市四区内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统一由市本级担保机构经办受理外,符合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创业人员或小微企业在创业地旗县区就业服务部门(或担保机构)申请办理创业担保贷款手续。
具体事宜联系市局(大学生):0471-6241551;赛罕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417-3916344
三、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1、哪些人参加培训可享受培训补贴政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贫困家庭子女等五类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可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参加创业培训的可享受创业培训补贴
2、五类人员参加培训如何报名:五类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提供户口本、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或《毕业证》、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提供《毕业证》、贫困家庭子女提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材料)到所在地县区就业服务部门报名,也可到旗县区就业服务部门与之签订培训协议的培训机构直接报名参加培训。
3、我市对职业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的补贴方式是如何规定的:我市从2016年8月1日起,由就业补助资金补贴的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实行“先垫后补”政策。参加培训的学员按培训机构规定先行全额交纳培训、鉴定费用,培训结束后,符合条件的持相关材料到培圳机构协议地旗县区就业服务部门申请补贴。
4、参加培训人员符合什么条件可享受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五类人员参加培训并初次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且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的,可按照规定的鉴定、考核收费标准予以补贴。
5、如何申请培训、鉴定补贴:学员参加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后,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享受培训补贴人员类别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业培训登记表》、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出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税务发票)、培训学员本人银行帐户复印件(需本人签字及联系电话)等相关材料到培训机构协议地旗县区就业服务部门申请培训、鉴定补贴。
具体事宜联系赛罕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471-3916344
四、青年见习计划政策
1、参加青年见习人员要求: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
2、见习期限为多长时间就业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具体可根据见习人员特点和岗位要求合理确定。
3、见习期满后的相关政策:见习期满后,参加自治区基层服务项目招募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
4、青年见习的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内蒙古自治区辖区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社会信誉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申报见习的单位一般每年能提供至少10个以上的见习工作岗位;见习单位委派专人负责见习人员工作指导;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具备完善的职工培训教育体系,能按实际需求进行岗位培训;能够为见习人员提供部分基本生活补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具体事宜联系赛罕区人才中心,咨询电话:0471-3916446
五、人才储备高校毕业生政策
1、储备高校毕业生招募对象:内蒙古自治区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及毕业三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服务期限:每年8月1日签订人才储备协议书 ,服务期2年
3、服务期满相关政策:全区公务员考录安排一定比例的职位,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定向考录;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安排一定比例的岗位,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聘;在服务地参加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不受盟市、旗县户籍限制。凡在自治区境内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服务期限计算工龄;在今后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4、储备企业范围:储备企业为呼和浩特市辖区内注册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和基层社会团体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
具体事宜联系赛罕区人才中心,咨询电话:0471-3916446
赛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