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信用修复”打造助企“信用纾困”的“首府样板”
日期:2022-09-14 浏览

      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推进信用修复工作规范化、协同化,解决市场主体“信用修复难”等问题,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探索推行信用修复“主动告知、网上通办、协同修复”机制,以“温度”“速度”“力度”,保障失信主体合法权益,让市场主体释放更多内生动力,切实提高全市市场主体信用水平。



主动告知 贴心服务增“温度”

      企业在受到行政处罚后,由于对信用修复政策的不了解,对修复流程的不熟悉,对处罚不良影响的不重视,导致在资质申报、资金奖补、评先评优等情况时受阻,影响企业长足发展。基于以上问题,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出主动告知机制,即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向行政处罚相对人发放信用修复告知书,告知行政相对人该行政处罚信息即将被公示的网站、失信行为类型、最短公示期和修复流程等内容,引导和鼓励当事人及时纠正自身失信行为,促进广大企业提升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帮助失信企业依法合规及时修复信用,降低消极影响。

“网上通办”信用修复提“速度”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出信用修复网上办理,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及被作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的市场主体,在履行法定义务后,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线上申请信用修复,实现信用修复“零跑腿”“零见面”。

协同修复 共享同步有“力度”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呼和浩特市发展改革委,在全区率先制定印发了《关于完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将原来的需向社会信用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分别提交申请,简化为由“信用中国”网站统一受理,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依托全国统一的“信用中国协同工作平台”开展信用修复申请审核工作,市场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申请信用修复成功后,由市社会信用管理中心将修复结果同步共享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原行政处罚信息归集单位,全市各信用信息公示网站停止公示已完成修复的行政处罚信息,解决企业一处处罚信息,两处申请、重复修复等难题,以求最大程度服务市场主体,保护市场主体切身权益。

      自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行信用修复“主动告知、网上通办、协同修复”机制以来,共受理办结移出经营异常名录49505件,提前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671件,办理协同信用修复8件。作为一种特殊的权利救济方式,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失信主体提供了方法和路径,充分调动了各类市场主体对信用修复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意识,为释放市场主体活力,助力首府高质量发展贡献了市场监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