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异地就医备案权限下放至呼和浩特市四区
日期:2021-06-17 浏览

       为切实解决参保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经与呼和浩特市医保局等反复沟通,按照“就近办”“便民办”的原则,自治区医保局决定将自治区本级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工作权限下放到呼和浩特市属四区。

  据了解,自治区医保局此前收到参保群众反映称:虽然内蒙古早已开通了网上备案,但是部分老年群体仍存在网上办事操作难、网下办事行动不便的问题。同时,自治区本级医保经办窗口按照自治区政府统一安排搬迁到自治区政务服务大厅后,路途较远,非常不便。为此,自治区医保局决定将自治区本级异地就医备案权限下放到呼和浩特市属四区。自治区本级参保人员可就近选择呼和浩特市属四区的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备案流程、备案材料执行自治区异地就医结算中心的统一规定,同时,自治区政务服务局的备案窗口继续保留。这项便民举措将大大减少参保人员的长距离流动和聚集,真正让参保群众少跑腿。今后,医保部门还将不断优化经办服务,做好宣传工作,指导广大参保群众了解掌握网上备案的方法和流程。

  目前,除了在市属四区政务服务局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异地就医备案这一方式,参保人员还可选择网上备案。其中,跨省异地就医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申报备案;区内异地就医可通过“内蒙古人社”APP申报备案。异地就医人员备案后,所发生的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回参保地手工报销执行“参保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原则上,异地就医人员应当在符合规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在异地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医保经办机构不予报销。